河北出台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办理办法发布时间:2018-06-29
河北出台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办理办法 近日河北省人社厅出台《河北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办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这也是该省首次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办理出台实施细则。该《实施细则》从办理对象、办理作为、纳入和移出条件4个方面对“黑名单”办理予以明确。被纳入“黑名单”办理的对象将被多部门依法采纳联合惩戒办法,在多方面予以限制。 《实施细则》明确,用人单位存在克扣、无故拖欠一名农民工三个月以上的工资且数额在八千元以上的;克扣、无故拖欠十名以上农民工工资且数额累计在五万元以上的;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作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其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等4种情形之一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查处违法作为并作出行政处置或处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管辖权限将其纳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同时,《实施细则》还提议,违法将劳务分包、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合和个人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且符合前款限定情形的,应将违法分包、转包单位及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合和个人一并纳入“黑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信息将经过相干部门门户网站等予以公示。被纳入“黑名单”办理的对象,在名目审批、资金支撑、土地供应、评级授信等方面都将被予以限制。 来源:河北资讯网 |